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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中國人大網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以下簡稱“二審稿),第20條規定:“國家加強對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管理,嚴格限制在長江流域新建大中型水電工程。確因國家發展戰略和國計民生需要建設的,應當經科學論證,并報國務院批準。對長江流域已建小水電工程,不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組織分類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 立法的二審稿,引發了熱烈的討論和質疑。對此,中國大壩工程學會、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聯合組織專家對二審稿進行研讀并提出修改建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王亦楠研究員撰寫了專門的評論。最近聞聽對二審稿做了修改,去掉了嚴格限制在長江流域新建大中型水電工程一句。雖只是一句話的修改,但反映了立法者的敬業和科學精神,也反映了專家積極回應對行業發展的作用。 國內外部分別有用心的人對水電妖魔化由來已久,并且誤導了非水電的專家以及媒體人員,要實現科學引領輿論,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更多的業內專家關注和關心。長江保護法既對內陸河的開發保護重要,對眾多國際河流開發也很關鍵,同時會對水電走向國際產生重大影響。 保護區的科學劃定、保護法的科學表達是一件需要慎重對待的大事,影響國計民生。湖南張家界的小水電整改,目的是保護娃娃魚,但保護區是否有娃娃魚活動,沒有人組織監測,只憑劃的保護區范圍決策,為此決定拆除了很多小水電站。其他省的小水電拆除,多數也是因為與保護區的規定存在矛盾,只所以拆除,理由是水力發電屬于生產,保護區不允許有生產活動,完全忽略了小水電的綜合效益、民生效益,一刀切的做法缺乏科學嚴謹。 碳峰值、碳中和是總書記關注關心的大事!近期部分地區仍存在霧霾,有的地方又開始缺電,對于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的國情,仍需要基于科學,繼續大力支持小水電、大水電發揮作用!為此,再強調幾點,目的是少一些不科學,少一點一刀切的糊涂決策,多一些藍天白云和青山綠水。 一、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水電發展,多次對水庫大壩作出重要批示 2018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赴三峽工程視察并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三峽工程是國之重器,是靠勞動者的辛勤勞動自力更生創造出來的。三峽工程的成功建成和運轉,使多少代中國人開發和利用三峽資源的夢想變為現實,成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發展的重要標志。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優越性的典范,是中國人民富于智慧和創造性的典范,是中華民族日益走向繁榮強盛的典范。 二、水電是清潔能源的重要構成,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碳中和”目標的重要保障 水電是清潔能源的重要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明確規定“國家將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列為能源發展的優先領域”,明確水電是可再生能源。建國以來我國水電累計發電量約為17.5萬億千瓦時,相當于替代標準煤52.5億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140億噸。需要強調的是,當前在國際上,無論大水電還是小水電,都是無可爭議的清潔可再生能源,正因為水電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綜合效益,發達國家的大、小水電資源都得到了充分開發。瑞士、英國、西班牙、德國、奧地利、瑞典、加拿大、美國等國水電開發度已超過80%,日本、意大利、葡萄牙等國水電開發度超過70%,就是最好的佐證,而目前我國水電開發程度約為54%,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差距。 三、水電是我國“一帶一路”一張靚麗名片,國際高度關注我國水電政策導向 水電是我國“一帶一路”一張靚麗名片。在巨大的世界水電市場上,中國技術與中國方案已成為最具競爭力的中堅力量。截止2019年9月,中國已經與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水電開發多形式的合作關系,承接了60多個國家的水電和河流開發規劃,占有70%以上的國際水電建設市場——承接的項目超過200個、總裝機超過5000萬千瓦、投資超過2000億,遍布“一帶一路”40多個國家和地區,是國際能源和基建領域里當之無愧的“中國名片”。2014-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對亞洲、非洲和南美國家進行國事訪問和國際交流時,也數十次提到水電建設,高度贊賞中國水電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發揮的重要作用。 四、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需要良好的輿論氛圍 黨中央關于制定'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明確提出'實施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這在中央文件中是史無前例的,寫得很清楚,是'實施'。 五、堅定擁護長江立法,水電開發需全面認識,科學表達,措辭嚴謹 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水電發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對于水電的重要性給予充分肯定。所以文初第20條規定里提到的嚴格限制在長江流域新建大中型水電工程中“嚴格限制”一詞嚴重不妥,與規劃建議中提到的'實施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語境完全相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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